研究生教育

当前您的位置: 本站首页 > 人才培养 > 研究生教育 > 正文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发布日期:2025-03-28 浏览量: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

工作细则

 

根据《贵阳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本着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特制定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复试组织管理

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要求,成立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电子信息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保障复试录取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复试分数线要求

第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分数线要求以国家线为准,调剂考生按照《贵阳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执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

(一)考生应提前准备以下资格审查材料,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初试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

2.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原件(附件1)。

3.学籍学历证明原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或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或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国外取得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5.定向就业的考生提供定向就业合同(一式三份)原件(附件2)。

 6.享受政策加分考生需提供《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涉及的相应材料。

(二)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予修改。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及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都不得进入复试名单。

 四、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

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于2025327日上午9:00点开始,以具体通知为准。考生不得携带各类电子通讯、录像、录音设备进入面试现场。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复试方式

采用现场复试的形式开展。复试根据具体考核内容,采取笔试、面试形式进行。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的复试方式一致。

(三)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包括专业课笔试、面试和同等学力加试。

1.专业课笔试。专业课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在面试前进行。考试科目与招生章程中公布复试科目一致。

2.面试。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全过程录音录像。面试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思想品德考核;

2)专业素养考核;

3)综合素质考核(含学习能力、思维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人文素养等)

4)英语听说能力及口语考核。

3.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每科采用闭卷考试.

(四)复试流程

序号

内容

时间

地点

备注

1

考生报到、资格审查

327

9001200

 

 

学生活动中心131310办公室

 

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085185231949

 

2

交复试费、办理定向就业合同

3

专业课笔试

327

《电路分析与程序设计》

143016:30

学生活动中心131302教室

考试参考书目:

《电路》邱关源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C程序设计》(第六版)谭浩强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

4

综合能力考核

(面试)

328

9:00--

学生活动中心1313051307教室

 

5

考生休息

 

学生活动中心131302教室

 

6

考生离校,关注复试情况和拟录取信息

 

(五)复试比例

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考生分数线且生源数量远多于招生计划的专业,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少于招生计划数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六)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总分3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100分,面试200分,其复试成绩低于180分(不含18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2.同等学力加试。每科100分,该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每科成绩低于60不含60分),视为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3.总成绩

思想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50% +(复试总成绩÷3×50%(采取四舍五入保留小数后面2位)。

七)复试费用

复试考生在复试前须按《贵阳学院研究生复试费微信缴费流程》缴纳复试费(附件3),收费标准:100/人。交费后因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参加复试的,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回。

、录取工作

()拟录取

对参加复试合格的考生先复试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进行录取,如两名或两名以上考生总成绩相等,则按复试成绩高者,名次列前。若有考生放弃录取资格,则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不予录取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资格审查未通过者;

2.思想品德(政审)考核不合格者;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4.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者;

5.体检不合格者;

6.其他不予录取的情形。

(三)体检

凡是进入我校2025年研究生招生考试拟录取名单的考生须向拟录取学院提交近3个月内二甲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体检合格者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执行。考生到校后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复检,不参加复检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四)公示

我校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六、政审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培养单位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附件4),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审查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违规处理

考生应诚信复试,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学校和招生学院发布的相关信息。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复试相关内容,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结束前泄露试题信息。

对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或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申诉渠道

为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设立举报信箱及举报电话,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如发生违纪、违规和信访等情况由校纪委监察部门处理。任何情况下均不采纳任何违规私自进行录音、录像、录屏的内容作为投诉材料。

举报信箱:贵阳学院纪委信箱:gyxyjw@163.com

举报电话:贵阳学院纪委:085185400773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见龙洞路103号,中国共产党贵阳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九、其他

1.本细则由贵阳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贵阳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规定为准。

2.相关附件下载见贵阳学院研究生管理处网站,网址:http://yjsy.gyu.edu.cn/info/1081/3041.htm

 

 

贵阳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2025325   

 

电话:5231950 

邮编:550005

地址:贵阳市南明区见龙洞路103号

版权所有@贵阳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ICP备案号:黔ICP备10200552号-1  贵公网安备: 52010202000293号